乳癌復發常見的部位:
從1996年 Thomas Saphner 等人分析1978-1982年3585乳癌接受手術的病人(平均追踪8年),其結果顯示:
每年乳癌復發的風險率:
- 有45%的病患發生乳癌復發,在乳癌診斷後的第1~2年為13%最高峰,然後逐漸降低,約50%的復發發生在術後的前5年,但在5~8年平均每年還有4.7%的復發風險率,8~12年還有3.4%。
- 動情素接受器陽性者[ER(+)]在術後的前3.5年的復發率明顯比ER(-)低,
- ER(-)和ER(+)兩族群的風險率在乳癌術後的第3~4年產生了交叉,之後ER(-)者反而比ER(+)者的死亡風險稍低,
- 乳癌病人的復發呈現雙高峰型,主要是ER(+)者在6.5~9.5年產生另外一波復發的高峰。
Adapted from (T Saphner et al: J Clin Oncol 1996; 14(10): 2738-2746. )
近20多年來,對乳癌的診斷和治療不斷的進一步,大幅地降低乳癌的復發率和增加存活率。從2011年Ismail Jatoi等人分析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(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)1992~2007年的SEER資料(共401,693病人, ER(+):257,426人,ER(-):74,567人)分析顯示:
每年乳癌死亡的風險率:
此外,依照內在的乳癌分子亞型(Luminal A, Luminal B, Her-2, Basal-like subtypes),區分出各亞型的乳癌復發風險度。,其結果如下:乳癌無復發的存活率(A)以及每年乳癌復發的風險率(B)
(改編自Ismail Jatoi et al:J Clin Oncol 2011; 29 (17):2301-2304. © 2011 by American Society of Clinical Oncology)
雖然目前國人乳癌5年的整體存活率為85%,早期乳癌更超過90%以上,但還是有些病患會不幸復發或轉移,大部分的乳癌復發發生在手術後的頭2~3年內,但經追踪10年以上還是有極少數的病人會復發。
乳癌復發部位可分為:
1.局部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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乳房或之前手術部位的局部復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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胸壁:如:皮膚、胸壁軟組織、或重建後的乳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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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側乳房在長出癌症,有2/3為原本的乳癌復發;有1/3為另外新發展出的乳癌。1/3可由病人本身察覺;但有2/3要靠規律的追踪(理學檢查、超音波、乳房攝影、等)才能發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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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部復發者須懷疑是否已同時合併區域或更遠端的器官轉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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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有 80%的局部復發患者,並沒有合併其他身體部位的轉移跡象,更需要積極治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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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之前接受乳房保留手術者,應考慮患側乳房全切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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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妳對側的乳房長出新的癌症,它很可能不是原本的乳癌復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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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妳發現在妳先前開刀的附近長出新的腫塊,請先不要驚慌恐懼,它也可能僅是脂肪壞死、縫線肉芽腫、疤痕組織增生的良性病灶而已,需要進一步接受切片檢查。
2.區域的: 如:腋窩淋巴結、同側鎖骨上淋巴結、內乳淋巴結的擴散。
乳癌區域淋巴復發的機率<5%,但在乳癌復發的病人約40%會合併上述淋巴的擴散。
依據原先乳癌治療方式的不同以及腫瘤基因型態可能的轉變,處理區域的淋巴結復發的方式也不同,需要多專科整合式的團隊醫療(如:手術、放療、化療、荷爾蒙、標靶治療、等)共同來治療。
3.轉移的:如:更遠處的淋巴結、骨頭、肺部(肺臟或肋膜腔)、肝臟、腦部、非乳房附近的皮膚、等器官的遠處轉移,因受影響的器官不同而有不同的症狀表現。
其他身體部位的癌症很少會散佈至乳房或胸壁,若在乳癌的患者發現有腫瘤在妳的淋巴結、肺部、肝臟、骨頭或腦部,很可能是原本的乳癌復發轉移而不是新的或不同的癌症。但很重要的是:即使乳癌已經擴散,但治療的反應仍比大部分的骨癌、肝癌、肺癌、等癌症好的多。
如果妳的表現的症狀或檢驗的結果懷疑乳癌復發或擴散,妳的醫師會安排對可疑的病灶切片檢查,以(1)、排除其他可能非惡性的問題; (2)、確定乳癌復發或轉移的診斷; (3)、釐清目前復發癌症的特性(如:荷爾蒙接受器、Her-2的表現)——『認識敵人』,做為進一步治療的重要參考依據。
※研究報告指出有20~30%的乳癌其原發部位與轉移部位的荷爾蒙接受體(ER、PR、Her-2)表現情形不一致,會影響進一步治療的方針。
最後強調:乳癌第四期並不代表已至生命末期,經治療許多人的癌症可以獲得控制、症狀緩解,可與乳癌共存很長的歲月,未來仍有希望,請勿放棄治療。 |